保险资讯

汕尾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5 21:24
  【摘要】汕尾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据了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首先需满足失业金领取条件;其次,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立即到相关机构办理登记申领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最后,经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于次月凭失业保险单证明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
  2、出示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人员,于申领次月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材料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照片六张(2寸2张、1寸4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城区工商银行卡。

  慧择提示:由上可知,汕尾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很简单,但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办理前,应准备齐全本人身份证、户口、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照片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