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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货”模式取得成效

更新时间:2017-01-03 11:24

【摘要】在我国,衍生品市场与农业有着深厚的发展渊源,同时也使“保险+期货”模式取得初步突破。据了解,2016年开展了12个农产品期货试点项目,包括大豆、玉米等农产品。

  农业部副部长屈冬玉日前公开表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在宏观调控中加强农业扶持,持续增加“三农”投入,不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和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风险呈加大趋势,急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

  据介绍,2016年,大商所以大豆、玉米为试点,开展了1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覆盖五个省份,每个试点的扶持资金为160万元至200万元,共有12家期货公司参与其中。郑商所也首次启动了“保险+期货”试点,并选择棉花和白糖作为试点品种,确定了10个试点项目,涵盖了8个省区。

  在2016年11月份举行的“第五届风险管理与农业发展论坛”暨“保险+期货”专题座谈会上,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期货”模式鼓励行业创新,探索价格风险的转移方式很有意义。2016年,已经有8家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期货”试点批复,在全国12个省份已经开展了试点,涉及大豆、玉米、鸡蛋、白糖、棉花等品种。他表示,保监会将不断争取各方支持,把试点做成功,争取可复制,可持续。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也提出,继续将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好2016年项目,防范市场风险,保证项目安全稳定推进;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市场规则,逐步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期权近期正式落地:证监会批准郑商所、大商所分别开展白糖、豆粕期权交易。这将为“保险+期货”模式添薪加火。中信期货研究咨询部行政负责人尹沿技告诉中国证券报媒体人,在利用“保险+期货”服务“三农”时,期货公司作为整个流程中的最后环节方,承担着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对接职能,是最终实现风险转移的关键。因此,能否给保险公司或者现货企业提供优质的场外期权产品就显得至关重要。

  慧择提示:所谓“保险+期货”模式,本质上就是将期货打包为保险产品来管理农产品价格风险,涉及主体包括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门等,基于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实现农业经营风险的承接、转移和对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