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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07:36

【摘要】养老是民众关心的一个问题,而养老保险政策则是养老保险的执行指引。目前东莞养老保险政策是越来越完善,养老保险待遇也是越来越好。每年东莞政府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调整,比如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进行了下调。下面让我们看看东莞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吧!

  缴费总费率从21%降至20%
  1、日前,结合人社部的试点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下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总费率从21%降至20%。
  2、以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1%(其中13%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3、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调整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相应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负担。
    
  缴费中断时段可一次性补缴
  1、东莞市社保局结合上级政策,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政策,允许相关年龄段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2、东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中,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期间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以一次性缴纳该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办理补缴手续时,补缴的费用免收利息和滞纳金。

  慧择提示:东莞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据了解,东莞市结合人社部的试点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总费率从21%降至20%;我市社保局结合上级政策,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政策,且补缴的费用免收利息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