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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大病保险普惠城乡居民

更新时间:2016-12-30 13:53

【摘要】生大病无钱可医,是很多老百姓担忧,却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为此,漳州市在2013年的时候就开展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并在今年调整了政策,将城镇居民也纳入保障范围。

  漳州市委、市政府把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推进,主要目的是减轻参保群众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更好地保障“人人病有所医”。

  2013年起,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后,漳州市参合群众补偿水平不断提高,受益面不断扩大,实现了保障水平更高、风险管控更强、营运成本更低、服务质量更优的目标,成功探索出了大病保险的“漳州模式”。

  “现在,新农合已基本建立‘基本医疗保障为主、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新农合保障体系,进入更加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漳州市卫计委新农合负责人介绍,2013年至2015年分别按人均17元、25元、43元标准筹集新农合大病补充基金,所筹集基金以市为单位统筹管理,实现了“小保费获取大保障”的保险效益。

  据介绍,参合农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受益面逐年扩大,从2012年4495人扩大到2015年17322人,翻了3.9倍,三年间,新农合大病总筹集资金3.29亿元,为4.4万名符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条件的患者补偿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金额约3.38亿元,单个获得的最高封顶额达22.47万元。

  慧择提示:漳州市一直将民生工程作为工作重点,推出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缓解了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受到了市民的好评,并推荐此项目参与“点赞漳州2016十大民生实事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