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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20:14

【摘要】重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为患者家庭提供二次报销,能进一步减轻老百姓的看病就医负担。具体而言,重庆市大病医疗保险可以补偿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仍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其中报销疾病包括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等。

  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


  具体而言,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慧择提示:重庆市大病医疗保险有哪些报销范围?若参保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后,需要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仍超过起付线标准,那么可由大病医保进行赔偿,其中在疾病方面,重性精神疾病、食道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都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