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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11:34

【摘要】牡丹江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据了解,牡丹江市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不同则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也不一样,下面就以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为例进行介绍。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注意,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慧择提示:牡丹江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不难知道,牡丹江市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都应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补助赔偿,其中一级伤残职工的赔偿标准为补助其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本人工资90%的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