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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农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详解

更新时间:2017-08-26 05:01

【摘要】尽管政府已经将慈溪农村医疗保险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但农村居民在办理时,仍按照原先的步骤操作。首先,农村居民要携带材料前往村委会申请,并填写登记表,然后村委会进行检查,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上报县农保中心。县农保中心若复核通过,便发放医保证。

  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申请,缴纳保费,并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然后村(居)委会进行检查,并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发放医保证
  报县农保中心将信息归档后,按照要求制作医保证。合作医疗证为一人一证一编码,由县农保中心统一印制,盖章生效并负责发放。

  慧择提示:慈溪农村医疗保险如何办理?个人需要按照“申请—村(居)委会检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县农保中心复核—发放医保证”的步骤操作。不过,居民在参保时,一定要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否则会影响后期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