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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防癌疾病保险购买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7-08-27 17:36

【摘要】国寿防癌第一险,在确诊得到100%保额赔偿后,患者依然生存,按合同约定,公司每年给付20%保额的康复金,最高100%的保额,不过,消费者在进行国寿防癌疾病保险购买时,最好了解下产品的保险期间、责任免除、保险费缴纳等信息。

  保险期间
  满期年龄分为六十、七十和八十周岁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满期年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满期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指癌症或轻症癌症,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四、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时未告知的现患疾病或既往症,但本公司在承保时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和二十年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癌症确诊保险金、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癌症康复保险金、豁免保险费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
  4.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慧择提示:国寿防癌疾病保险购买的话,首先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向保险公司说清楚自己的健康情况,然后要熟知责任免除、保险费缴纳方式等信息,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