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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10-25 11:40
  【摘要】不是所有职工失业都可以享有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福利,那么,德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首先,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其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最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德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三个,职工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