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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10-19 11:35

【摘要】作为萍乡市民,了解一些工伤保险条例的知识是有好处的。那么,萍乡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据了解,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都在萍乡市工伤保险条例的保障范围内,下面是具体介绍。

  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
  这些单位的情况比较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政策,不参加工伤保险制度;不依照或者不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其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国家机关
  由于其工伤风险低、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保险自成体系,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不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而是由所在单位支付有关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财政部规定。

  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这些单位的工伤风险度相对较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才能分担风险,从而使工伤职工的权益获得保障。

  民办非企业单位
  实行与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同的办法,以体现待遇平等的原则。

  慧择提示:萍乡工伤保险条例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不难知道,萍乡市工伤保险条例适用的范围为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需要提醒的是,只有在该条例的适用范围内才能得到相关的条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