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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17:18

【摘要】萍乡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悉,今年萍乡市工伤保险的待遇是按照伤残的级别来划分的,共分为十个级别,其中,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待遇为补助6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下面是具体介绍。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五级至六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七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备注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伤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慧择提示:萍乡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从上可知,萍乡市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是按照一至十的伤残级别来划分的,其中,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最高可享受24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以及本人工资90%的月伤残津贴。此外,十个级别中属十级的伤残级别最轻,因此相应的待遇标准也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