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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购买须知

更新时间:2013-05-02 12:00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投保该保险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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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要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二、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在购买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时,要详细阅读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保险产品的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如有疑问,要进行咨询,以保障保险利益。
  三、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属于人身保险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您若存在疑问,可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解释)。
  四、充分认识分红保险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属于分红保险,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您。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五、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购买分红险不宜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六、请您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亲笔签名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投保时,您填写的投保单应当属实,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在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相关文件上需亲笔签名。对投保书、健康声明书等均须认真填写并亲自签名,不要随意由他人代签,否则不仅产生麻烦和纠纷,甚至还会导致合同无效。
  专家提醒,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详细了解保险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以得到自己需要的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