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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介绍

更新时间:2016-10-09 14:37

【摘要】马鞍山职工要想让自己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障,便需要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但它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参保。据悉,马鞍山工伤保险适合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机构参加。

  目前,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而且,马鞍山市、县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的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同时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应该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慧择提示:
马鞍山工伤保险条例指出,除了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当然,企业在参保后,还应该按照具体的比例缴纳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