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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6-09-26 18:13

【摘要】广大沧州失业人员在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时,最为关注的便是领取金额。对此,您可以通过具体公式进行计算。据悉,沧州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为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一般来说,沧州市失业保险金沧州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为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其中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另外,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沧州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

  慧择提示:沧州失业保险金领取该如何计算金额?目前,广大失业人员可以通过“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这一公式进行计算,其中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失业人员缴纳保费的时间有着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