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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7 11:26

【摘要】如果沧州失业人员满足相关条件,即可按照具体的流程操作,从而获得一定的保险金。据悉,沧州失业保险金在领取时,失业人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7日内报沧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三)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是否进行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等。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异议时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手续。

  (五) 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沧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首先用人单位需要将名单报至社保经办机构备案,之后若是失业人员想要申请保险金,便需要携带材料到机构登记。社保机构受理后,会进行审核,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机构会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