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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骗保300万 法网让你人财两空

更新时间:2016-09-21 18:17
  近年来,骗保事件屡见不鲜,有人伪造病历骗保,有人伪造车祸骗保,还有人故意杀人骗保……这些案例,一件比一件骇人听闻。近日,网上就传出一则“杀妻骗保300万”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据警方调查,罪犯李某无正当职业,长期赌博导致欠债四五十万元。因无力还贷,李某便想出结婚杀妻骗保的毒计。李某通过微信找到女子廖某,与其相处13天后便闪婚,二人领证的第3天和第5天,他分别为妻子买了两份人身意外险和一份旅游意外险,保险金额共计450万元,并将自己作为指定受益人。之后,李某便和好友周某策划杀害廖某,在婚后2个月零5天,将廖某溺亡在一个电子产业园的人工湖里。


  妻子死亡后,李某便向保险公司索赔30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所幸,警方识破了李某的阴谋,并将他和周某刑拘。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死刑,保险诈骗罪有期徒刑8年,执行死刑;判处周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杀妻骗保300万”事件既让人们看到了人性丑恶的一面,也让人们意识到了法律的不容侵犯性。关于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管杀人行为处于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而李某和周某已故意将廖某杀害,因此这种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均被判处死刑。

  关于保险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保险法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案例中的李某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此被判有期徒刑8年。

  除此之外,李某还要对自己的保险诈骗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相关条例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以及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就说,李某拿不到300万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分析完“杀妻骗保300万”案件后,广大群众应知道:“杀人偿命”不仅仅是简单的一个说法,法律会将它付诸实践;保险诈骗看似一本万利,实则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因此,人们可以利用保险未雨绸缪,但不可动歪心思,更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将会付出惨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