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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限贷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7 05:25

【摘要】6月2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几个方面对合肥楼市进行了调控,包括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另外,合肥限贷政策是只针对居住性房产。

  新政适用范围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目前政策对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这个家庭概念是以夫妻加上未成年子女,成年单身个人也可算为一个家庭。
  其次、目前对首套、二套限购的政策只针对居住性房产,也就是住宅。其他性质的房产不在限购范围内,例如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或底商等等。

  新政与之前贷政策对比详情
  新政规定了从未购置过住房才算首套,以前是只要已结清贷款再买都算首套,均已家庭为单位。
  新政规定只要有1套住房哪怕无贷款记录,再买40%首付,已执行认房。另外还规定只要有1次贷款记录,再买房都要40%首付,也执行认贷;以前只要已结清贷款再买都算首套,目前全省统一实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均以家庭为单位。)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但要是按照新政规定,则不能办理贷款。
  新政规定,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已执行认房,以前合肥贷款政策则为贷款已结清再次购买均按照首套房计算。

  慧择提示:2016年合肥限贷政策的使用范围是合肥市民,对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并且只针对居住性房产。另外,新政策执行后,在个人有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即便名下无房,也可能被银行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