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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遭贼起诉物业 家财险才是减损利器

更新时间:2017-08-26 07:54
  家中遭贼损失惨重,该不该向物业索赔?近日网上传出的“家里遭贼起诉物业”事件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据了解,2014年5月18日,河西某小区的刘先生家被盗,包括现金、金银首饰、玉器及白酒等在内,总价值约合人民币数十万元;2015年1月9日,南京市民吕先生的家中遭遇窃贼,丢失700元现金及一块价值3.7万元的卡地亚手表。

  由于被盗损失无法追回,且刘先生和吕先生均认为物业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协商索赔未果后,他们分别向鼓楼和玄武两区法院起诉了物业。针对这两起类似案件,鼓楼和玄武两区法院根据物业公司过错程度,分别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刘先生1.5万余元,赔偿吕先生1500元。

                  (网络配图)

  近年来,多地频频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给市民们造成不小的困扰和损失。通过两起“家里遭贼起诉物业”案例可知,若家中发生盗窃事故,法院支持市民向物业追讨部分损失,但物业赔偿部分远远低于实际损失。针对这类案件,若市民们提前为爱家购买一份合适的家庭财产保险,情况将会大不相同。

  要知道,家庭财产保险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均在其承保范围内,它的附加险有盗窃、抢劫和金银首饰等。如果市民们想要规避家中被盗带来的经济风险,则可以买份附加盗窃责任的家财险,如慧择网上的“满堂福”家庭财产保险A款,它就能针对室内财产盗抢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刘先生和吕先生之前均投保了“满堂福”,那么根据他们的损失来看,均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赔偿。这笔赔偿虽然抵不上他们的被盗的实际金额,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他们减轻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慧择网上的“满堂福”虽能在保障基本家庭财产的基础上,承保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便携式类用品等财产被盗的损失,但其他的家财险并不一定如此。因此,市民们投保附加盗窃责任的家财险时,一定要看清产品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从而明确自身的保障利益,避免后期产生理赔纠纷。

  另外,市民们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还要避免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因为,家庭财产被盗窃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如果是重复投保,那么出险时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不高于保额的实际损失。因此,市民选择重复投保或超额投保都只能白白浪费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