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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保险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17-08-27 01:21
  案例一:
  
客户资料:赖先生,50岁,农民工,月收入1700元
  【案例回顾】
   赖先生为某公司打工,月平均收入1700元左右,因工作经常在外出差,没有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工作风险较大。其所在公司为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于2009年6月30日购买了人身意外综合保险,2009年8月28日,因下雨使堆放的石料下滑砸到被保险人赖先生身上,导致赖先生高度残疾。2009年12月1日赖先生提出残疾保险金的申请,经核实赖先生的出险情况后,给付被保险人赖先生残疾保险金20万及意外医疗保险金2万元,共计22万元整。
  分析:
  意外伤害、职业病、重大疾病成为农民工的三大“杀手”。农民工进城或外出务工,主要从事一些体力活或是机械生产、流水线等工种,其劳动强度大,面临的风险也很大。如建筑工人,特别是高层建筑施工人员,面临很大的意外伤害风险;从事粉尘作业,对肺、鼻等伤害很大,容易引发职业病,同时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
  赖先生的雇主有比较好的保险意识,及时为员工购买了意外险,保险保额也比较到位。作为中低收入者来说,更需要保险。因为这类人群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家庭成员中如果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动辄就是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导致倾家荡产甚至负债累累。因此,低收入家庭更需要考虑购买保险来提高家庭风险防范能力,转移风险。低收入人群选择保险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意外伤害保险要优先考虑。意外伤害保险最好是选择包括意外医疗和意外身故两种责任的产品,其保障程度高、保费低,适合低收入人群。一般来说,几百元的保险费就可以满足个人一年的意外保障需求。经济能力能承受的家庭还应该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最好根据自身长期从事的职业或工种来选择,在选择保险责任时最好包含死亡责任。
  案例二:
  
客户资料:徐先生,农村户籍,原系舟山中川电子有限公司职工
  【案例回顾】
  徐先生,盐仓街道农村户籍,原系某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公司从2003年8月以农民工身份为其参加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2007年9月按照有关规定本人自愿实行与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个人开始缴费。同年10月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双方未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公司解除了和徐某的劳动合同。徐某及时向失业保险科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经审核,可以领取7个月失业保险金,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待遇。
  分析:
  
随着近年来被征地农民增加、农民工工资收入改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这种政策由原来对农民工的保护逐渐有城乡就业歧视之嫌。为此国家政策规定失业农民工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像徐某这样的农民工,没出台该政策之前,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总额不足1400元,也没有其他促进再就业的补助。而现在她能领取7个月失业保险金,总额是原来待遇的2.7倍以上。还能享受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一系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