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6-08-19 15:41
【摘要】扬州市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并且每个人的领取金额是不同,金额是经过严格计算得出的。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公式为失业金领取总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计算公式:失业金领取总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每月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慧择提示: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间长短是由缴费年限确定的,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等。缴费年限越久发放金额时间越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