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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6-08-19 15:09
  【摘要】扬州市市区失业保险赔偿标准将再次调整上限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下限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为748元/月。那么扬州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770元,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也随之上调。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按此计算,目前市区企业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已从此前的696元/月调整到748元/月,比原来涨了7.5%,多了52元每月。


  下限涨了,上限也要跟着水涨船高。市区失业保险金上限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比原来执行的1630元/月增加了140元,增长幅度达8.6%。

  慧择提示:扬州失业保险赔偿标准中,上限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770元,下限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为74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