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日照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更新时间:2016-08-16 10:57
  【摘要】从日照市医保处获悉,为支持企业降低成本、增强活力,日照市根据国家、省有关社会保险降费精神,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经测算,日照市市直、东港区、岚山区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12个月以上且当期有结余,按规定以上统筹区域自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7%降为6%,其他区县单位缴费比例不变,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另外,根据省统计局、省人社厅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月4850元)标准,该市确定了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即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4549元,下限为2910元。

  慧择提示:为降低企业成本,日照市降低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至6%,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另外,日照市医保缴费基数最高为14549元,最低缴费下限为29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