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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更新时间:2017-08-28 13:29
  【摘要】按照规定,舟山生育保险报销时,分娩和计划生育需要携带的材料是不一样的,但是办理流程是一样的。下面就一块儿来看看舟山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规定吧!

  报销材料

  分娩的报销材料主要是: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报销材料主要是: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舟山生育保险怎么报销?分娩和计划生育的分别携带好各自所需的材料,由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