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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8-15 12:51
  【摘要】宿迁市政府要求企业为员工办理宿迁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不会因为无经济来源而造成无法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的现象。那么宿迁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是什么呢?下文将为您具体介绍。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宿迁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是什么呢?条件包括参保号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