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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介绍

更新时间:2016-08-10 11:16
  【摘要工伤保险对于普通的上班族职工来说,可能用到机会不是很多,但是对于那些工作在危险环境之下的工人来说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的具体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张家口市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慧择提示:张家口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主要是按照职工的伤残程度,我国将事故伤残程度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严重,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十级伤残最轻,一次补助金是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