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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保办理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5 22:37

  【摘要】一般一个新公司正式运行,需要办理除了工商方面的营业执照之外,就是要为公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这是一个公司吸引员工的关键因素。目前来说福建社保厅对于企事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设置了不少严格的审核措施,目的在于维护福建职工的合法利益。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慧择提示:福建社保办理中对于企事业单位办理社保的条件主要是对于企业相关执照证件的核验,比如核验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