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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夏生育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6-08-01 10:04
  【摘要】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宁夏省发布了2016年生育保险新政策,给女性更多的关爱和保障。下面我们看看2016年宁夏生育保险政策具体内容。

  宁夏生育保险新规定了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1、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即使没有工作单位,只要是依法生育的,男职工也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2、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依法生育,而且妻子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计算。

  2016年宁夏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1、缴费基数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宁夏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宁夏全区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2014年宁夏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的月平均工资为4734元,所以宁夏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202,下限为2840。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由单位负担,缴费比例为0.9%。

  慧择提示:2016年宁夏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了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新规定的实施,保障了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并且是宁夏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