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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5 06:18

【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是缓解失业后生活压力的重要方法,太原失业保险制度规定了保险金的领取方法: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向其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险金。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失业保险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太原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是什么?首先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向其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有关材料。经审核后,失业人员到受理其单位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