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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详情

更新时间:2017-08-25 00:23
  【摘要】为了切实保障工伤伤残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上海市政府不断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据悉,2016上海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方面。其中,伤残津贴的增加额度在310元-380元之间,伤残津贴的增加额度在130元-210元之间。

  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每月增加380元;
  2、二级伤残:每月增加350元;
  3、三级伤残:每月增加330元;
  4、四级伤残:每月增加310元。


  生活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10元/月;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70元/月;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30元/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每人每月增加90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2016上海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幅度较大,其中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分别上涨380元、350元、330元、31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不同等级分别上涨210元、170元、130元。另外,供养亲属抚恤金上涨了90元,这一举措能很好地保障参保职工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