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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少儿医保缴费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03:18
  【摘要】黑龙江少儿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障机制。像社保一样,少儿医保的一部分费用由政府补助,其一般解决的是少儿重大疾病保障和疾病住院保障,意外门诊报销等。下面介绍一下黑龙江少儿医保缴费的相关规定。

  参保对象
  1)在园在校少儿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
  温馨提示:非当地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
  2)非在园在校少儿未入学入园或市外定居,未满18岁当地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称少儿)。

  参保缴纳标准
  每人每年404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204元,财政补助200元。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未满18周岁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龄前儿童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在校生每年9月由学校统一办理。

  低保家庭或重度残疾学生儿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保险待遇期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参保学生儿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和普通疾病门诊医疗待遇,参保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

  慧择提示:黑龙江少儿医保缴费规定,每人每年404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204元,财政补助200元。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