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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1
  【摘要】据报道,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从2015年4月1日起调整黑龙江失业保险金标准,据测算,调整后该省失业保险待遇平均水平预计达到882元/月,提高了257元,提高幅度为41.12%,全年约有9.5万人次失业人员受益。

  具体到省内各地区的标准而言:
  哈尔滨市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绥芬河市、大庆石油管理局为986元/月;
  哈尔滨市所辖县(市、双城区)、大庆市所辖县(市)为765元/月;
  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为850元/月;
  齐齐哈尔市区为800元/月,所辖县(市)为624元/月;
  牡丹江市区为800元/月,所辖县(市)为546元/月;
  绥化市区为800元/月,所辖县(市)为700元/月。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监狱管理局为800元/月;


  佳木斯市区为800元/月,所辖县(市)为510元/月;
  七台河市区为700元/月,所辖县为624元/月;
  双鸭山市区为700元/月,所辖县为600元/月;
  鹤岗市区为700元/月,所辖县为560元/月;
  鸡西市区为700元/月,所辖县(市)为510元/月;
  黑河市为750元/月;
  抚远县调整为600元/月。

  慧择提示:黑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有多少?哈尔滨市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绥芬河市、大庆石油管理局为986元/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监狱管理局为8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