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16-07-26 19:57
  【摘要】参加上海市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应知道,上海生育保险可报销生育保险金、生育营养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等内容。那么,上海市生育保险的报销费用该怎么计算?本文就以生育保险金、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为例,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据悉,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至于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针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的计算,正常产或满7个月以上流产的话,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的话,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计算。

  慧择提示:上海生育保险报销如何计算?一般情况下,生育保险金等于生育生活津贴与生育医疗费补贴相加之和,其中生育医疗费补贴按具体标准实行,生育生活津贴则是缴费基数与产假时间的乘积。至于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其计算方法是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