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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7-08-26 18:26
  【摘要】工伤保险作为在职工遭遇工伤住院的情况下,一项重大的福利措施,我们自然想知道工伤保险的待遇究竟是怎么样的。云南工伤保险近些年来待遇不断提高,这也是由于云南这些年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而决定的。

  据了解,今年伤残津贴的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享受工伤津贴的调整),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此次调整的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增加22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按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同步提高,伤残津贴发放金额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的,伤残津贴不降低,调整后达不到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生活护理费按等级增加100元至150元
  据介绍,今年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完全护理依赖(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二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0元;部分护理依赖(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三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01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若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不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今年调整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慧择提示:云南工伤保险待遇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云南省建立了工伤保险长期调待机制,自2006起,已连续10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