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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8 06:38
  【摘要】为了让市民享受更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黑龙江医保报销比例根据职工和居民的性质不同,分别定为不低于75%和70%。住院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特殊疾病门诊的相关规定,具体请详见下文。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
  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住院起付线:对成人居民,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24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对学生儿童,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50元。
  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除上述病种外,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

  慧择提示:黑龙江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支付比例不低于75%,居民报销比例比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