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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伤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6-07-25 11:39

【摘要】2016年内蒙古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标准有哪些?不同的伤残等级,其待遇也不同,当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下面大家详细讲述2016年内蒙古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标准。

  1.内蒙古工伤伤残一到四级待遇标准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内蒙古伤残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注意事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内蒙古工伤伤残五级、六级待遇标准
  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为48个月;六级伤残的为42个月。

  4.内蒙古工伤伤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
  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慧择提示:内蒙古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职工遭遇工伤后的伤残等级决定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