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家财险投保误区三:多个保单能多得

更新时间:2011-09-21 17:34
  案例:吴先生的保险防范意识很强,给自己买了几份家财保险,认为出险后可以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重复赔付。结果出险后并不像吴先生想的那样可以获得多重保额赔付,而是每家保险公司按照比例分摊赔偿责任。
  超额投保是指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一是出于投保人的善意或恶意,造成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对于前者如果是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造成的超额保险,则保险合同至始无效;如果是保险财产市价下跌导致的超额保险,赔偿额同样要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保费不退还。比如说投保家财险时一台家电投保金额5000元,而后因保险事故使这台家电发生全损失时,当时市场上同一型号的新的家电价格为3000元,那么保险人只负责赔偿3000元,而不会赔偿5000元。因此,投保人在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时一定要认真考虑家庭财产的价值,以免因超额投保而多花冤枉保费,得不偿失。
  专家提醒投保不要存在投机心理,不要妄想通过投保获得意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