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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保险数据共享机制

更新时间:2017-08-25 12:06

  今年以来,深圳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数据共享工作,“社会保险的理赔数据和商业保险的理赔数据实现互通互享,避免双重赔偿、双重获取、超过保险标的以外的得益的道德风险,今年有望推出实际的措施。”在9月2日“深圳保险业第六届医疗理赔国际论坛”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处处长黄险峰透露。

  据了解,深圳将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来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合作空间,在养老保险的补充养老保险方面,医疗保险在补充医疗方面,都将有很大的合作余地,深圳社保和商保之间会不断地加强合作,改革创新。同时社保与商保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能够提高医疗费用的理赔效率,更好地为保险客户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同时助于识别车险人伤等方面的重复理赔等问题。

  深圳保监局建立深圳保险业务数据行业共享机制,定期向保险分公司发送行业总体数据及各公司相关数据信息。一是每月向产险分公司指定电子邮箱发送主要险种经营情况及应收保费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手续费率、批减率等监管执行情况数据,向寿险分公司指定电子邮箱发送标保收入、新单保费收入以及分渠道、分产品的保费收入等数据。二是每季度向保险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电子邮箱发送PPT版的市场季度运行情况。该机制运行以来,受到行业的高度关注和好评。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有利于公司了解行业的发展情况,正确判断市场运行态势;有利于公司掌握市场真实情况,做出科学、理性的经营决策;有利于公司明确在行业内的位置,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行业氛围。
 
  深圳在保险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今年深圳已实施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