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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规专项调查

更新时间:2017-08-27 14: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益,7月下旬,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手城乡建设、公安、经济和商务、国土资源、工商、总工会、交通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全县各用人单位46家,涉及职工5210人,其中建筑企业25家、涉及职工1800人,金属冶炼企业5家、涉及职工1000人,铁路施工企业1家、涉及职工1500人,水泥制造企业2家、涉及职工450人,采矿企业5家、涉及职工200人,其它行业8家、涉及职工260人。共查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12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500人,未依法参加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单位5家,督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800人,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家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不流形式,取得实效,该县及时成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检查方案, 7月21日,召开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明确了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工作职责。7月22日,历时20天时间,分两个检查组深入各用人单位展开了拉网式检查。在检查中采取听、查、看、谈等方式,重点查看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矿资源许可证、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资料及职工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安全防护设施、住宿条件、伙食条件等。同时,通过职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准确了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情况。

  在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随着专项检查力度的加大,有力推动了劳动用工环境的改善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督促4家用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万元,为178名农民工清欠工资34万元,受理工伤案件48件,经调查取证后送地区认定44件;近期养老保险新增394人,工伤保险新增1868人,医疗保险新增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