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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快速返还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17:54

  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突出生存金快速返还的噱头,但快返不意味多返。保监会近日规定两全保险的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不得早于保单生效后3年、保险期间不得少于5年。保险业内人士分析,快速返还将减少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金量,从而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获利难度,迫使其降低保单未来支付的保险金或者调低基本保额。所以,保险产品越是快速返还则其保险功能越是弱,而且产品费率也可能越高。

  保监会日前下发《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要求对快速返还型产品进行规范,其中两全保险返利不得早于3年,该规定从明年起实施。目前市场上,此类产品并不少见。记者从中国人寿获悉,国寿福禄双喜今年10月1日将退市。

  记者了解到,福禄双喜两全保险是中国人寿2009年推出的快返型产品(分红型),早前销售情况非常好,国寿方面称,2009年以来仅江苏地区该产品的保费收入已突破12亿元。该产品每两年返还保额的10%,固定返还、分红收益、满期给付,而且到55岁仍然可以投保。

  不过,据中国人寿有关人士透露,为执行保监会有关“快返型产品意见”的文件精神,中国人寿已决定于2011年10月1日起停止快返型经典产品福禄双喜的销售。

  一位保险销售代理人介绍,由于目前保险产品普遍突出投资功能,弱化保障功能,导致保险销售中“快速返还”成为卖点,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大力推销快速返还型分红险。近来,保险公司为了规避新措施,新推的产品不再是单纯的两全分红,而是将分红险和万能险搭配在一起,或者是以年金险的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