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险创新促进阳光体育运动

更新时间:2017-08-28 15:48

  保险创新不仅包含保险产品的创新,其实也包含了保险服务的创新。而从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到“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推进会议召开阳光体育这一战略措施,目的是让阳光体育充分发挥”阳光体育运动"的效应,并保证战略措施实施的相对长期性,让阳光体育更阳光。

  初识刁铁民是在前不久由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阳光体育运动保险座谈会”上。当时,作为共青团中央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主任,刁铁民向与会代表介绍了20年来我国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大调查的相关情况:学生肺活量水平、体能素质连续10年下降,而耐力素质则连续20年下降,超重和肥胖学生的比例迅速增加。

  刁铁民介绍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于2006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并成立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设在共青团中央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出台,首次将阳光体育运动写入中央文件,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证。

  在刁铁民等课题组成员的努力下,一份由该课题组起草的、以建立学校体育安全保障机制为主要目的的“校责险”建议报告被采纳,最终形成了由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文件。

  刁铁民介绍说,阳光体育运动开展4年多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中小学生体质逐年下降的趋势已基本得到遏制,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安全保障机制不完善。

  由于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校方赔偿责任,同时,该险种保险责任和范围也明确约定:是校园内和校方组织的责任风险。换言之,学生在校外开展的体育活动或自发组织的“阳光体育运动”,以及开展其他非校方组织的“阳光体育运动”时,校方责任保险对此无任何保险保障。即使在校园内进行的体育活动,校方出于种种原因,考虑较多的仍然是如何规避自己的责任风险。而规避校方责任风险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是进行 “圈养”式教学——放弃许多有一定危险性的基础传统体育项目,甚至限制学生在校园里的活动。此类现象的发生,导致体育课的健身性、趣味性大打折扣,从而失去了体育课的本质意义。

  刁铁民透露,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为阳光体育运动投保“专属责任保险”。近日,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部分保险公司、中小学校发出调查问卷,并分别召集保险公司和专家学者就学校体育运动安全保障相关问题进行研讨。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成立由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三方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进行险种制定和统保的各项筹备工作,并将于今年在全国“阳光体育运动”百优县进行保险试点。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全国推行“阳光体育运动责任保险”。

  刁铁民表示,“阳光体育运动” 提倡的是“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目前,教育部要求中小学生必须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和具备一项文艺特长,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仅靠学校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是远远不够的。如此,体育运动安全保障问题迫在眉睫。

  刁铁民认为,保险是创新社会管理,规避体育运动风险最为有效的手段。而我国面向社会大众的体育运动保险基本上还是空白,尤其是青少年群众体育运动更缺乏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