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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公积金转移事宜

更新时间:2017-08-28 11:11

【摘要】众所周知,若宜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及时将其公积金转移出去。据悉,宜春公积金在转移时,单位要提供公积金转移凭证等资料,然后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

  办理场所
  中心服务大厅(江西省宜春市文体路220号)、丰城办事处(剑邑大道408号)、樟树办事处(杏佛路77号)、高安办事处(瑞州中路45号)、奉新办事处(冯川西路)、靖安办事处(双区镇后港东路37号)、宜丰办事处(鑫源步行街第1幢4楼)、铜鼓办事处(紫东阁三楼)、上高办事处(锦丰路)、万载办事处(环城北路)。

  办理要件
  公积金转移凭证。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注:单位或职工在申请办理转移帐户之前,应首先确定个人帐户已办理封存及转入单位的个人帐户已经设立。

  慧择提示:宜春公积金如何转移?首先,单位要提供相关资料,然后管理中心会对其进行审核,通过的话即可办理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转移有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之分,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同城转移最多3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