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年宜春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7 16:00

【摘要】为了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宜春职工应该随时关注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当前的政策可知,职工不再需要连续足额缴存宜春公积金一年以上才可申请贷款,如今只要6个月及以上即可。

  降低贷款门槛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证明合并计算。


  降低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延长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可提高至30年;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伸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慧择提示:根据2016宜春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可知,目前,公积金的贷款门槛降低,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便可办理贷款手续。另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有所降低,最低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