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年芜湖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6-07-05 17:15
  【摘要】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芜湖公积金缴纳基数规定等有关事项做了如下调整。

  芜湖市统计局已公布2015年度芜湖市区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917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3980元。而月缴存下限市区为206元,无为县、繁昌县、南陵县、芜湖县下限为180元。

  2016年7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6年7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时间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2016年7月以后的月份调整,期间所产生的差额可以补缴。

  慧择提示:2016年芜湖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是职工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上限为13980元,月缴存下限市区为206元,无为县、繁昌县、南陵县、芜湖县下限为180元。新入职员工,应以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