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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娄底公积金贷款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6-06-28 16:45
  【摘要】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广大职工住房条件,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下面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2016年娄底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吧!

  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向下浮动到20%;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范围,适当放宽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条件;

  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贷款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2016年娄底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变化的简要介绍,新政调整了购房首付比例,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此外,也适当放宽了农民工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