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男友醉驾发生事故女友需分担

更新时间:2011-09-01 16:23

   男友醉驾发生事故女友需分担

   黑龙江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酒后带女友兜风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因原告杰西卡放任被告帕丁森兜风,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帕丁森只赔偿原告杰西卡医疗费等共计6802元70%的部分。

  交通事故案例

  家住汤阴县城关镇某街道的帕丁森,在一家工厂上班。晚上,帕丁森和几个朋友喝酒之后,一时兴起要驾驶着自己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载着女友杰西卡兜风。杰西卡当时没有反对,径直坐上帕丁森的摩托车沿人民路由西向东飞驰兜风。当该摩托车行驶至光明路时,与其同向正常行驶的一辆卡车追尾。因杰西卡未带头盔造成其头部严重摔伤住院,帕丁森自己的腿骨也被摔断。
  经交警部门认定:帕丁森酒后超速驾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造成追尾相撞,应负事故全部过错责任;乘车人杰西卡及卡车驾驶人无责任。因帕丁森及其家人对受伤后的杰西卡不管不问,致使矛盾激化,杰西卡将帕丁森告上法庭,要求帕丁森赔偿其全部医疗费等共计8400余元。
  法院作出依法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帕丁森虽在交通事故中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过错责任,但该责任认定只是交通事故本身发生的过错责任认定,并不能相当然地成为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原告杰西卡明知帕丁森酒后驾车而放任其驾车兜风,其应对自己的受伤也应负一定过错责任,故杰西卡要求帕丁森负担全部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