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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更新时间:2016-06-28 14:38
  【摘要】娄底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直属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多年来,该中心为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职责职能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负责对受委托银行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8. 办理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和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科室
  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监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
  综合科: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草拟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法规和制度,并依法依规实施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人事、劳动工资;负责中心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新闻宣传、文秘综合、机要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后勤保障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实施细则;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并将财务会计报告向社会公布;负责国家利率政策的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合理调度平衡资金;负责实施不良资产的管理、处置和变现,呆坏帐的核销以及抵押物和偿贷物的处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专户管理,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受托银行做好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制定公积金会计核算实施办法;负责管理中心管理经费;配合综合科管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娄底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简单介绍,该中心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等六大科室,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