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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九江公积金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6-24 15:49

【摘要】为了进一步满足广大职工的购房需求,九江市今年调整了公积金政策。根据九江公积金政策可以知道,2016年,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3064元每月,下限为144元每月,与去年相比上限提高40元,下限提高14元。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根据九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九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107号)中九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等数据计算,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额进行调整,201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064元/月,下限为144元/月,该限额标准自2016年元月起执行。


  放宽提取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支持力度,职工购房或一次性结清贷款余额(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购房贷款)时,经被提取人同意,可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资金。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一次性结清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所结清贷款余额。

  慧择提示:
根据九江公积金政策可知,2016年职工月缴存额上限与下限都有所提升,其中上限为3064元/月,下限为144元/月。另外,政府还放款提取政策,今后职工在购房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及父母、子女的公积金,但要征得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