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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德公积金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6 17:55

【摘要】当今社会,公积金愈受重视,其相关政策也是很多宁德职工关注的焦点。根据2016宁德公积金政策可知,目前,职工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但要出具相关证明。

  放开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可交物业费
  符合所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的物业服务费。申请时应提交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保障性住房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物业服务费支付凭证等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

  慧择提示:2016宁德公积金政策告诉我们,今后低收入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交纳物业服务费,但要提供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而且,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还可以向户籍地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