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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01:59

【摘要】央行的多次降息,让各地的公积金政策有所变化,江西省也不例外。根据最新的江西省公积金政策可知,目前,职工最高可通过公积金贷款60万元,最低首付比例也下降为20%。

  提高贷款额度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江西省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不区分首套房、二套房,全面实施异地贷款业务,对外地缴存职工在江西省购房提供公积金贷款。


  停止执行住房公积金可提可贷政策
  为保证已受理的个人贷款如期发放,个人购房、退休等提取按时支付,下月起,该中心停止执行省直单位职工购房“可提可贷”政策,即只能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之间“二选一”。即同一套住房提取了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款(含夫妻双方或共同产权人)。原按月划拨及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政策不变。

  慧择提示:根据2016江西省公积金最新政策可知,7月1日,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停止执行住房公积金可提可贷业务,也就是职工今后只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或是申请公积金贷款,两者不能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