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请的《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事项贷款期限延长最高额度统一,支持异地贷款。 ① 全州购、建、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40万元,装修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除此之外,贷款期限由原来的最长20年延长至最长30年。 ②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在恩施州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 ③ 对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均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上述情况的借款人不再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④ 按月(年)划扣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